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意见,经市环境监测站和市气象台会商研判,我市目前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预测1月3日—8日空气质量将持续改善,维持良好状况。按照《广安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广安府办发〔2016〕60号)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月3日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Ⅲ级应急响应。
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