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持续做好我市环境保护信访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举报渠道
从即日起,我市环境保护信访举报统一由“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12345”市长热线进行受理。
二、办理流程
市级受理的信访举报案件由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交办,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参照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办理;各区市县受理的环境信访举报件由地方政府自行组织办理。
三、办理时限
各地环境保护信访举报案件应在7日内办结。办理情况由广安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定期在广安电视台、广安日报社、广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