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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成了“长明灯” 工质协调解烦恼
【发稿时间:2017-7-21】 【稿件来源:365体育投注站】
  

  “谢谢了!谢谢了!....如果没有你们出面调解,我不知道这个烦恼还要困扰我多久……”调解现场消费者不停地向调解人员道谢。

  近日,武胜县工商质监局12315信息中心接到消费者刘某投诉:其在某品牌灯具经营部购买的家用灯具出现质量问题,向经营者反映了一个多月仍未得到解决。

  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安排城南所调解员前往处理。经查,消费者刘先生于今年6月在被投诉方处购买了价值1000余元的灯具,使用过程中发现关灯后灯具仍有亮光,严重影响正常休息。刘先生认为灯具有问题,找经销商维修,经销商则坚持不是灯具质量问题,而是消费者家中线路故障,对此不予处理。

  工作人员组织当事人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僵持不下。经营者认为,在已告知消费者不是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消费者依然投诉,是无理取闹,自己不会承担任何责任;而刘先生认为灯具是在经营者处购买的,出现了问题,卖家就应该负责处理。工作人员积极安抚双方情绪,请来专业人员检查灯具和线路,最终确定为线路故障。调解员随即告知当事人检查结果,并指出双方各自存在的问题,希望相互理解,作出让步。

  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达成共识:刘先生自愿承担300元维修费用,由经营者落实人员维修线路,保证灯具能够正常使用。至此,这起困扰当事双方的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李晓天 吴林)

编辑:彭冰婷 【返回首页】【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