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康建林 摄)
7月11日下午,我市举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广安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新能源汽车“免费充·绿色行”实施方案》“1+3”支持政策。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交警支队、市交投集团主要负责人就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关注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对我市环境保护的意义”“我市针对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购买、使用等方面出台的利好政策”“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计划”“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总体规划、目标和今年的推广领域”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据悉,我市将在2020年前,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万辆,其中公交车500辆,出租车1000辆,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和专用车1000辆,社会车辆7500辆。形成初具规模的、具有广安特色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
《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市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辆、特种作业车辆(救护车、抢险车等应急抢险车除外)、公交车逐步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城市物流、出租车推广使用面要达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