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已在广安市辖区内工作的除外)。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广安市市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21名,园区计划引进5名,市属医院计划引进76名,高等院校计划引进10名,国有企业计划引进75名。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硕士在30岁以下,博士在35岁以下,有高级职称的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
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