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警二大队在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辆无号牌机动车,涉事驾驶员不仅无证驾驶,还酒驾、毒驾,被交警部门重罚。
11月29日晚,该大队组织警力在广安城北南新街开展夜间整治行动。当晚8时18分左右,执勤民警示意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两轮摩托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摩托车驾驶人却试图冲卡,后被执勤民警拦停。
驾驶员王森(化名)今年53岁,是广安区石笋镇人,交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显示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36.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查询,王森没有摩托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在对王森的询问过程中,还发现他神色恍惚、表情慌张,怀疑其涉嫌毒驾。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
在检查结果面前,王森对自己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毒驾等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王某被处以罚款3300元,行政拘留14日。(广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