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切实做好广安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和群众参与力量,积极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切实提高水环境治理工作效率,我市印发了《广安市洁净水行动及河长制工作举报制度》,现就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排污单位、自然人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偷排、直排废水废物的;
(二)随意向水体倾倒生产垃圾、生活垃圾等行为的;
(三)畜禽养殖场污染周边水体的;
(四)江河湖库塘堰网箱养鱼、施肥养鱼、给食性养鱼,水库承包养鱼的;
(五)水体水面有大面积的水葫芦、死亡畜禽、白色垃圾等漂浮物的;
(六)水体黑臭,发生蓝藻、红藻、绿藻、水华现象的;
(七)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的;
(八)饮用水地下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从事农牧业活动,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通过本区,建设油库的;
(九)江河湖库周边擅自建设建(构)筑物侵占河道,围垦湖库,非法采砂取土的;
(十)船舶油污造成水体污染的;
(十一)突发事件造成水体污染的;
(十二)工程建设、采矿等行为造成水土流失,破坏水环境监测设施等违法行为的;
(十三)电、毒、炸鱼及禁渔期内捕鱼违法行为的。
二、举报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5:00-18:30(夏季)
8:30-12:00 14:30-18:00(冬季)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以书信、来访、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市洁净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市河长制办公室监督电话(0826-2666567),各河流、库、塘、堰河长公示牌已公布的监督电话;
举报邮箱:gahzzbgs@163.com;
信函举报通信地址:
广安市洁净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广安市河长制办公室,广安区水电巷29号,邮编:638550 ;
来访举报地址:
(一)广安市洁净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广安区水电巷29号广安市水务局四楼。
(二)广安市河长制办公室,广安区水电巷29号广安市水务局五楼。
广安市洁净水行动指挥部 广安市总河长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