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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大病保障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广安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解答(1)
【发稿时间:2015-5-4】 【稿件来源:365体育投注站】
  

  1.什么是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答: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是减轻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并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2.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来源及筹资标准是多少?

  答: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城镇居民个人不缴费。

  3.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有哪些?

  答: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正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待遇的参保人。

  4.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哪些?

  答:大病保险是在参保人患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费用由承办大病保险的医保经办机构按分段分比例赔付。

  5.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的享受时间是怎样的?

  答: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从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城镇医保经办机构对2014年12月1日以后住院的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参保人员做好待遇清理、支付,2014年12月1日—31日支付的大病保险费用独立建账、核算,从2015年起按年度建账核算。

编辑:蒙多多 【返回首页】【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