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卫生监督网->卫生公告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市直单位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公告
【发稿时间:2015-12-25】 【稿件来源: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一、考生总成绩及排名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直单位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总成绩及排名予以公告。

  二、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总成绩排位第一的考生为体检对象。若考生放弃体检或未能通过体检,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定于2015年12月30日。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于2015年12月30日早上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411室报到。之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到体检医院领取《体检表》并体检(体检费用由遴选人员自付)。

  (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标准和有关要求实施。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公布体检结论后2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四)体检准备。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五)体检纪律。

  1.体检采取封闭式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

  咨询电话:0826-2160007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24 日

编辑:广安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 【返回首页】【打印